福清1诊所致患者过敏nbsp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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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年仲今年37岁,宁德市屏南县人,在福清某家具厂上班。年1月23日晚,他由于喉咙疼痛并咳嗽,到福清宏路的“林文明诊所”治疗。

“医生没做皮试,就给我打了一针头孢硫?。”江年仲说,他回去吃了一包药就睡了,半夜醒来头很晕,耳鸣得利害。第二天早起,他发现自己脸和嘴唇都肿了,看东西也模糊,回到诊所咨询缘由。林文明医生说,没事的,这药很安全的,过两三天就会好的。

江年仲说,1月26日,在他的要求下,医院治疗。福清医院相干医生说,“这个药(指头孢硫?)有点不好”,经检查诊断是突发性耳聋。以后林文明带他回到诊所吊瓶医治了几天。

2月4日,林文明跟他协商赔偿,给予误工补贴元、看病费用元、精神补偿费元,总计元。“他写了个协议书给我签,我说病没好不签。他说过几天就会好的,不签就不赔。”江年仲告知。

几天后,江年仲发现自己的脸肿得更大了,身上长出许多疹子。医院、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看,诊断是药物过敏引发的瘙痒症。如今,皮肤不痛了,但手脚麻麻的没力气,看东西模糊不清,头也是晕晕的。

福清市卫生局公然的政府信息显示,林文明毕业於福建省卫生学校,中专学历。但林文明自称是副主任医师。

据查,年10月29日,福清宏路“林文明诊所”被福清市卫生局注销了。年5月23日,林文明的医生执业证也变更出福清。但是,福清宏路的“林文明诊所”仍开着,林文明一直在这里坐诊行医。

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》规定,医师经注册获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后,方可依照注册的执业地点、执业种别、执业范围,从事相应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活动。未经注册获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者,不得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活动。

邹丽惠律师表示,福清宏路“林文明诊所”早已被注销,林文明医生执业证也变更出福清。林文明一直在福清宏路坐诊行医,属於非法行医,相干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取消、处罚,造成江年仲身体伤害也应依法赔偿。

福清市卫生局监督所江所长表示,他们接到投诉材料进行,确认江年仲反应林文明非法行医的情况基本属实,目前已取消了“林文明诊所”,并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。(刘清华)

来源:东南快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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